六爻卦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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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金策(一) · 总断千金赋

原文

明诚意伯刘伯温先生著。向为秘本,今将公诸天下

动静阴阳,反复迁变。

迁变者,互化也。如乾象三连,下动化巽,上动化兑,中动化离,三爻俱动则化坤,中爻不动则化坎之类。或以安静卦单化拆,拆化单者非。

盖卦爻有动则变,无动则不变。假如谷之一物,若不动,则终于谷耳。及被舂之则成米,又炊之则成饭。其舂与炊,犹卦爻之动也;其米与饭,犹卦爻之变也。然谷之舂为米也,有成粒而为粮者, 有不成粒而为粞者, 又有糠粃而不为人所用者; 及其米之为饭也, 有精糳而为人所爱食者, 亦有饐餲而为人所恶食者。是米与饭,皆有美恶不同;犹变出之爻,亦有吉凶不同也。予见《天玄赋》有静化动化之说,是不动亦变矣。今人乃祖其法,每有变安静之卦者。凡此之类,皆卜易之大,又不可不辨,予故不得已而为之说。又有止变一爻者,若乱动则不变。此又予所不知也。

虽万象之纷纭,须一理而融贯。

象:即空刑生合等象;理:即生克制化之理。

夫人有贤、不肖之殊;卦有过、不及之异。太过者,损之斯成;不及者,益之则利。

贤、不肖之殊,人生之不齐也;过、不及之异,卦爻之不齐也。人以中庸之德为至,卦以中和之象为美。德至中庸,则无往而不善;象至中和,则何求而不遂哉。故凡卜易,须抑其过,引其不及,归于中道,则凡事皆不期然而然矣。此卜易之大旨,故揭于篇首。今人但知不及者不成,不知太过者,亦不能成也。何谓过?主事爻重叠太多是。多则不专一,所以不成褔,故宜损之。何谓不及?主事爻即一位,而又不得其时是。不及则无气,所以不成事,故宜益之。损益之道:生扶拱合,及克害刑冲是。且如土为主事爻,有三五重太过,须得寅、卯月或寅、卯日,或卦有寅、卯爻动克之,然后成事,所为损之也。又如金为主事爻,在夏月令无气,须得月建、日辰生扶,或动爻合助,方能有成,所为益之也。大抵太过者,吉不能成其吉,凶不能成其凶。

生扶拱合,时雨滋苗;

生:谓相生。如用爻是金,却在辰戌丑未日占得,或卦中动爻属土,是也。

扶者:谓卯爻见寅日,酉爻见申日,子见亥,午见巳,丑未见辰戌之类,是也。

拱者:如寅爻见卯日,申爻见酉日,亥见子,巳见午之类,是也。

合者:二合、六合、三合之类,是也。二合:子与丑合云。三合:即申子辰合成水局云。以上四者,皆能维持调护。爻象弱者,遇之则强,衰者见之则旺,伏者见之则起。故如时雨滋苗也。 然亦有吉凶之辨。 用爻见之则吉, 忌爻见之则凶, 所谓助桀为虐, 其恶愈甚。 学者自当辨用。下三条仿此。

克害刑冲,秋霜杀草。

克者:相克。五行制压之神也。

害者:六害。地支相凌之神也。

刑者:三刑。意同仇敌。

冲者:对冲。势如战斗。以上四者:能伤身,能败德,能制伏,能坏事。故喻之如秋霜杀草。惟忌神见之反吉。

长生帝旺,争如金谷之园;长生、帝旺,十二座星中至吉者也。六爻遇之,虽衰弱者,亦作有气论。故以金谷譬焉。若推成事,则帝旺主速成,长生为差迟耳。盖长生犹人初生,未即强盛;帝旺犹壮年之时,血气方刚,其力进锐。所以,长生迟,而帝旺速也。

死墓绝空,乃是泥犁之地。

死、墓、绝,皆从长生起。空是空亡。四者遇之,无不陷溺。虽得时旺相,亦不成事。故以泥犁喻之。

盖死者,亡也。犹人患病而死也。

墓者,蔽也。喻人死而葬于墓也。

绝者,厌绝也。犹人葬于墓,而根本断绝也。

空者,虚也。犹深渊薄冰处,不可临之履之也。泥犁,地狱名。言其至凶也。但凶神遇之,则又反为我吉矣。

日辰为六爻之主宰,喜其灭项以安刘。

日辰乃卜筮之主。 不看日辰, 则不知轻重。 盖日辰能冲动安静卦之爻象, 能并起安静卦之爻神;发动者能制之,凶恶者能抑之,强旺者能挫之,衰弱者能扶之,生合者能破之。

古人云:日辰能救事,能坏事者,此也。故为六爻主宰。

且如占文书,卦有财爻发动,是文书坏矣。若得日辰合住财爻,或冲散财爻,或克制财爻,不使之去伤害父母;故得文书有气,其事可成。此能救事也。

又如占子孙,卦中父母不动,褔爻不空,其兆吉矣。若被日辰冲扶父母,刑害子孙,则变吉为凶,此能坏事也。日辰扶持用爻则吉,扶持忌爻则凶;克制忌爻则吉,克制用爻则凶。假如七月乙未日,占兄弟病,得同人之无妄卦。卦中鬼爻动克主象,绝爻又动,其凶可知矣。幸得日辰未土,克坏官爻,合起主象,所谓灭项以安刘也,后果应无事。

月建乃万卜之提纲,岂可助桀而为虐。

月建乃龙德之神, 故卜卦以是为提纲。 须详其有无刑冲克害, 有无生扶拱合; 与世身主象, 有无干涉,便见吉凶。月建中有,乃是真有。如坏事,乃真正坏事也。

且如占财,卦中无财,月建是财,向后终须可得;若卦中有财,月建克财,定主艰阻,须过此一月, 方可得财。 如卦中无财, 月建又无财, 而日辰是财, 可许当日便有些。 财少受克, 则不中矣。盖月建成得事,日辰即可扶也。

且如五月内,占小儿病,得大过卦。卦中无子孙爻,而月建午火,正旺为主象,不断其死亡。余仿此。凡看月建,与日辰同论。亦喜其扶持用爻,克制忌爻。忌爻旺动而又生扶之,则是助桀为虐,其祸为尤甚也。

最恶者岁君,宜静而不宜动。太岁乃天子之爻。 若来冲克世身主象, 主灾厄不利, 一岁中多不宁静。 故此星为最恶。 但贵人反宜见之。若带三刑六害,其祸尤甚,虽贵人亦不宜。若为主事爻入卦,其事必干朝廷,利于求官谋职。常人用事,多凶少吉。然此爻喜安静,不喜发动;若被日辰动爻冲起,必有灾患。

最要者身位,喜扶而不喜伤。

身:即月卦身也。其法与决,见第一卷。大抵成卦之后,先看卦身现与不现;与月建、日辰、动爻,有无干涉,则吉凶便见。故卜易以身为最要,而不可不看者也。

且如占得困卦:身爻在午。兑宫以午火为官鬼;旺则官非,衰则疾病。

又如未济卦: 卦身在寅。 若日辰是申巳冲刑之, 离宫以寅木为父母, 便知尊长挠括, 或文书相干也。

又如兄弟爻动,与卦身相并,衰则虚诈,旺则口舌怪异也。若出现变动,依五类所主推之。

如占人贵贱,身遇财爻,化出父母,必是有艺富人。余仿此。

大凡卦身,占事为事体,占人为人身。喜扶而不喜伤。凡言扶,则生并拱合,皆在其中。而曰伤者,则又兼刑冲克害而言也。世人多以 “子午持世身居初” 之身爻用之, 多有不验, 且未晓其义。 予见卜易玄机, 金锁玄关,明卦身之身,甚为得旨。故舍彼而取此焉。

世为己,应为人,大宜契合;卜卦分世应者, 宾主之象。 世为己, 应为人与事。 人有彼此, 所以辨人情之好恶也。 求谋用事,须得生合比和,则有成就。若刑冲克害,必主艰难。此其所以大宜契合也。海底眼云:世应相克,纵然好事,也须费力。

动为始,变为终,最怕交争。

交、重为动。动则阴变为阳,阳变为阴。卦中遇此,当以动爻为事之始,变爻为事之终。

如占人来,得小畜之乾卦。辛未爻动,变出壬午子孙合,必妇人带小儿来。他仿此。最怕交争者, 如主事爻临子水动, 变出未土来克害于我, 乃大凶之兆。 纵得用爻旺相, 后亦不能称心遂意。余仿此。

应位遭伤,不利他人之事;世爻受制,岂宜自己之谋。应受伤, 不利代占, 盖代占以应为主也; 世受伤, 不利自占, 盖自占以世为主也。 若世应逢凶,而遇此者,则勿以此断之。

世应俱空,人无准实;

世应二爻,不宜在空亡之地。世空为自己不实,应空为他人不实。世应俱空,彼此皆无准实,谋事必有阻节。若安静卦,世应空合,谓之失约无诚信。若忌爻发动旺相,则宜其落空也。

内外竞发,事必翻腾。卦中一爻二爻发动,则变化有常,生克不乱,或吉或凶,自有条理。若内外爻象,纷纷竞发,则吉凶靡定,人情不常。必主事体反复,卒无定论。海底眼云:独发易取、乱动难寻。是也。

世或交重,两目顾瞻于马首;应如发动,一心似托于猿攀。世应皆不宜动, 动则反变不常。 马首是瞻, 或东或西; 猿猱攀木, 身心靡定。 皆言其变迁更改,不能一其思虑也。但世以己言,应以人言。海底眼云:应动他人心易变。以应推之,世可知也。

用爻有气无他故,所作皆成;主象徒存更被伤,凡谋不遂。用爻, 即主事爻也。 如占文书, 或尊长、 音信等事, 则以父母为主象。 求财、 妻妾、 妇人等事,则以财爻为主象之类是也。喜旺相有气,不宜衰弱无力。若用爻有气,别无月建、日辰、动爻刑冲克害,乃为上吉好卦;从心所欲,无不称意。若用爻无气,而又被日辰、动爻克害刑冲,乃是大凶下卦;枉费心力,必无可成之理。盖用爻衰弱,别无生助,比同空伏之象;虽然出现,亦是无用之物耳。故曰徒存。

有伤须救,

伤者:身世主象,见伤于他爻也。

救者:动爻日辰,制伏于忌爻也。

且如用临申金, 而被午火动克, 则申爻受伤矣; 若得日辰是未字合住之, 不使之克; 或日辰是子字冲散之,不能来克;或日辰是亥字制伏之,不许其克;皆为有救也。其他刑害等类,皆仿此。若世身主象,见伤于月建日辰者,则真受其祸。盖二者为卜卦之主,无可救之道也。

无故勿空。夫旬中空亡,有有故而空者,有无故而空者。凡遇日月动爻伤克,而在空亡,谓有故而空,避之可也。若无刑冲克害,而身世主象自落空亡,此为无故而空。大凶之兆。占病必死,占事不成,占人有难。盖空则虽有日辰动爻,难以扶持救援之故也。

空逢冲而有用;

凡遇卦爻空亡, 今人不拘吉凶, 概以无用论之。 殊不知见冲亦有可用之处。 盖冲则必动, 动则不空。所以虽空而有用也。假如戊午日,占天时,得升之乾卦。 (虎易说明:此卦引用不当。可换成无妄之乾卦为宜) 。卦中父母空亡,却被日辰冲动,定有雨。惟忌火空见冲则不吉。

合遭破以无功。

卦中有合, 所谋易遂。 如两人同心协力, 事必克济。 惟恐奸诈小人两边破说, 则未必不生一二猜忌之心也。故凡遇合,须防刑冲克害以破之,则不成合。且如寅亥两爻,本相和合;若有申字动,则申金克了寅木,又害了亥水,故虽合亦无功用矣。三合同看。天玄赋有合处逢冲之论,宜详味之。

自空化空,必成凶咎;六甲空亡,犹深渊大壑,人不可履之地。若世身主象,无故而自入于空;或发动而入于空者;皆为大凶之兆,作事不利。惟忌爻见之反吉。

刑合克合,终见乖淫。

合者:合和也。凡占见之,无不吉利。然人不知,合中有刑有克。合而有克,毕竟不和;合而有刑,终成乖戾。

且如用午字为财爻,未字为褔爻,午与未合,然午带自刑,名为刑合。占妻妾多不正,占财亦是不正之财也。克合,如丑子之类是也。余俱仿上。虎易说明:以上: “午字为财爻,未字为褔爻” ,把两者的关系颠倒了。读者自宜分辨清楚。

动值合而绊住,

大凡动爻不遇合爻, 然后为动。 若有合, 则绊住而不能动矣。 故虽动亦作静爻论之。 然有吉有凶,不可一概而论。且如用财而兄弟发,若有日辰合住兄弟,则不能克,而财爻不受其伤矣。子孙发动,而被日辰合住子孙,则不能生,而财爻不蒙其惠矣。故凡所忌之爻动而合住,则不成凶;所喜之爻动而合住,则不济事。三合,三爻俱动为合住。六合,两爻俱动为合住。

静得冲而暗兴。

大凡占得六爻不动之卦, 不可便以为安静。 若被日辰冲之, 则虽静亦动。 譬如夜卧之人, 无所挠括,则不醒寝。苟或被人冲唤,及推摸摇拽,百计叫醒,莫能安然而熟睡矣。故天玄赋以为逢冲暗动。但不可只以日辰取之,有旺动之爻亦能冲起。其吉凶详见天玄赋中。

入墓难克,墓者,滞也。动爻遇之,亦沉滞而不能脱洒矣。且如寅为主象,而卦中动出酉字、丑字,本嫌酉金克伤寅木,喜得丑乃金之墓库,则酉贪入墓,而寅木不为其所伤矣。余仿此推之。刑冲克害,亦当同看。

带旺匪空。

旺者, 旺相爻也。 谓春月木旺火相, 夏月火旺土相, 秋月金旺水相, 冬月水旺木相, 四季之月,土旺金相。 古人所谓当生者旺, 所生者相是也。 此爻空亡, 不作空论。 以其有气故也。 虽日下见阻,过旬则成。古人云:旺相空亡过一旬。谓值过此一旬则不空,而谋事始成矣。

有助有扶,衰弱休囚亦吉;此指主事爻而言也。 且如主事爻无气, 本为不美; 喜得日辰、 动爻、 月建生扶合并, 则虽无气,不作衰弱论。譬如贫贱之人而遇贵人提拔,则困苦相忘于扶持之下矣。但忌爻无气,则不可扶也。

贪生贪合,刑冲克害皆忘。

刑冲克害,四者皆凶恶之神。若得傍有生爻合爻,则彼贪生贪合,自不为患矣。故曰忘。假如世坐子,而动出卯字,此正无礼刑,本为凶兆;如得傍爻动出戌字,则卯贪戌合,不暇刑子。此贪合忘刑之例也。

又如世坐巳字,而卦中动出寅字,木能生火,所以忘其刑也。又如用临巳字,动出亥字,亥本冲巳;若得动出亥、卯字,则亥水贪生卯木,不暇冲于巳矣。此乃贪生忘冲之例。余皆仿此推详之,可也。

别衰旺以明克合,辨动静以定刑冲。

夫地支有不和者,无怪乎其相克也。相冲、相刑、相害是也。然不别衰旺,辨动静,则谬于所用也。盖旺爻能克衰爻,衰爻克不得旺爻;旺爻合得起衰爻,衰爻合不起旺爻。动爻刑得静爻,静爻刑不得动爻;动爻冲得静爻,静爻冲不得动爻。故也。余皆仿此。

又如日辰与卦爻,则又日辰害得卦爻,卦爻害不得日辰。余亦仿此。

或问:静与衰爻伤不得动与旺,若遇动爻反衰,静爻反旺,则如之何。曰:两爻俱静,以旺为先;有动,以动为急。盖动,犹人之起;静,犹人之伏。彼虽旺,何畏哉。故曰:动爻急如火。

如占婚,以间爻为媒。间有两爻,亦当以此定之。若俱静俱动,或无旺无衰,则当取动爻,日辰冲之者为正,无冲,则看并起者为媒也。又无合并,然后看日辰生扶之爻。如此,则事归于一,而无两端之疑也。此篇乃卜筮之精微处也。故凡此类,不能不辨,不得不载。学易者勿以琐碎目之,可也。

并不并、冲不冲,因多字眼;刑非刑、合非合,为少支神。

卦爻即成,未免有合并刑冲类。然多一字,则不成其名;而少一字,亦不成其名也。

且如子日卜卦,卦中有一子字,则谓之并。若有二子字,则分开而太过矣。名虽为并,而实不能并也。二午则不冲,二丑则不合,二未则不害,二卯则不刑,二巳则不克。此多一字,而不成其名也。

又如寅巳申为三刑,若有寅巳二字,而无申字;或有寅申两字,而无巳字;或有申巳两字,而无寅字;则不成刑。

又如亥卯未为三合, 或有卯未而无亥, 或有亥卯而无未, 或有亥未而无卯, 则不成合。 此少一字,而不成其合也。

三刑三合,须见两爻动,刑合得一爻起;一爻动,刑合不得两爻起。此又不可不知。三刑古决谓丑刑戌,戌刑未,未刑丑类。最误初学。盖三者相见,彼此皆刑。非谓丑能刑戌,而不能刑未;未能刑丑,而不能刑戌也。如辰午酉亥为自刑, 《问卜易览》以辰见辰,午见午,酉见酉,亥见亥定之,尤为谬妄。盖自刑者,以其自刑,而不与他爻相刑之谓也。又何必见辰见午为刑哉。

爻遇令星,物难我害;令星者,四时月令之辰。春木、夏火、秋金、冬水。亦是得时健旺之星。虽见刑冲克害,不能挫其势。故曰:物难我害,逢空一半力。

伏居空地,事与心违。

伏,伏神也。卦上六爻为飞神,飞之下本宫六爻为伏神。飞为显,伏为隐。若卦有主事爻,不必更寻伏神;若不出现,须寻伏在何爻之下;看其虚实,以定吉凶。若六爻既无主象,伏神又临空亡,事决不成。假如丙申日占文书, 得泰卦。 六爻无父, 而本宫父母却伏在九二官爻下, 仍旧空亡, 所以无成也。

伏无提挈终徒尔,飞不摧开亦枉然。

伏神空亡,凡事不利,不须再看。若不空亡,必须冲开飞神,提起伏神,然后有望。

假如占文书, 得贲卦。 六爻无父, 而丙午文书, 却伏在六二己丑他宫兄弟下, 可言相识把住文书也。 得日辰动爻有未, 刑冲得丑破, 或有寅卯克得丑, 方可露出伏神文书为用爻。 又须得子冲起午,有未合起午,有寅卯生扶午,方得其力。否则,迟滞难成。不可便指为有用也。故伏要提,飞要开,二者不可偏废也。六冲最紧,六害不能出,亦不能破,卜易不可不知。六爻所伏,是事情盖有根有苗,终须再发。无动无伏,无生无化,无旺气,又世坐空亡,永无再发之理。

如十二月甲辰日,占被人诉讼,得贲卦。世坐卯鬼空亡,便为无始,其事已散;却不知丙午文书,伏在他宫兄弟爻下,当时未曾损坏;又日辰并起空爻下,本宫丙辰兄弟,口舌尚存。春来木鬼旺相,生起文书,其事必再发。此看伏神法也。又如丁亥日占讼,得观卦。世应比和,父在空亡,谓之两无心。而世下伏神又落空亡,后必不争论。此为不再发之例也。学者宜细玩之。

空下伏神,易于引拔;

伏神若得伏于空亡爻下, 易于扶持。 盖飞爻既空, 犹无栏绊; 盖一遇日辰动爻生扶冲合, 即出为用。不待伏爻上飞神破与不破也,故易于引擢。

古人论伏神, 不看用爻现与不现, 皆以世上一爻为飞神, 世上本宫一爻为伏神。 故八纯卦, 世下无伏,则有乾家伏神坤家取之说。愚谓:既有用爻,何必又取伏神。因无用爻,不得已而搜索之也。纵然伏神有用,亦成得迟,必主费力;些少受制,便不谐矣。如遇伏神透得出来,而月建日辰又带用爻,方可以速成断之。

制中弱主,难以维持。用爻休囚,又被月建日辰制伏,纵遇生扶,亦不济事。盖衰弱遇克,如人攀枯枝朽木 ,岂不挫折也哉。纵有如膏之雨,难以望其回生。

日伤爻,真罹其祸;爻伤日,徒受其名。日辰为六爻主宰, 总其事者也。 六爻为日辰臣属, 分治其事者也。 是以, 日辰能刑冲克害得卦爻,卦爻则不得刑冲克害乎日辰也。月建与卦爻亦然。

墓中人,不冲不发;

大抵用爻入墓,则被阻滞,诸事费力难成。须得日辰、动爻冲破,或克破其墓,方有用也。假如戊寅日占财, 得同人之乾卦。 用爻入墓, 喜得日辰克破之, 果有。 此一卦, 或见用空入墓,以为无财,殊不知虽空而遇冲,虽墓而克破;冲空则实,破墓则开。所以有用财也。

身上鬼,不去不安。

六亲中,惟官鬼为凶杀。世爻临之,若非职役人卜,多凶少吉。须得日辰动爻克去之,然后无事;或忌爻临于身世者亦然。然亦不可克之太甚,则我亦受伤。

先圣有曰:人而不仁,疾之已甚,乱也;惟贵得其中耳。

予曾于三月丁丑日占身,得鼎卦,不动;然不数日而泄泻作。后七月甲戌日占身,亦得鼎卦,不动;乃得安然无事。盖前丁丑日也,三月正旺,又并动卦中子孙辛丑爻克之,此则克太甚也。七月土衰,所以无事。又如癸巳日有乡人,同卜官事者,一人得遁卦,乃受刑责;一人得恒卦,而两边和释。盖此二卦,官鬼俱带刑爻持世,皆非吉兆。然遁卦鬼爻虽空,而被日辰扶起,且无去官之爻;恒卦则喜日辰去之,又应生世,所以无事也。

德入卦而无谋不遂,

德者,德爻也。谓天地合其德也。盖天干地支,上下皆合是也。亦谓之龙神。生合为妙,克合次之。

如戊寅见癸亥,甲子见己丑之类。此爻为主象,所谋皆遂。如九月己酉日, 占文书, 得小畜之蛊卦。 五爻动出丙子文书, 与世上辛丑作合; 此正天地合其德也。果应在戊子日成了文书。

忌临身而多阻无成。忌者,忌爻也。如用财则兄弟为忌爻,用官则子孙为忌爻之类。此爻持临身世,不拘公私,皆主阻滞而不顺。若或休囚无气,亦见费力艰难。如旺则必不成矣。其余所用仿此。

卦遇凶星,避之则吉;

凶星,刑冲克害是。避之,六甲空亡是。夫空之一字,极有玄妙;若执真空,便失先天之旨。盖百物自空中来,无中生有,还归于空。空中不受伤克,反有可成之机。

如六爻安静, 用爻无故自空, 此为真空, 万事无成。 若被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于用爻, 而用爻在空,此为避凶而空。

《金锁玄关》所谓:克空为用是也。即是不坏,但目下略阻,过旬即成。如六月壬申日, 占子病, 得姤之大过卦。 父母旺动, 用爻无气, 本为凶兆; 喜得用爻在空避之,果至丙子日愈。盖至丙子,则前面已过,又遇用爻帝旺之地,故也。

爻逢忌杀,敌之无伤。

忌爻发动,凡事不利。喜得比肩同类,帮助用爻以敌之,不弱于彼,事亦可成。

假如用爻在未, 而卦中动出寅卯字, 则土被木克, 而受其伤矣; 若得月建日辰上, 有辰戌丑未帮扶未土以敌之,则彼将寡不敌众,而自止矣。又如七月乙未日,为脱役事,占得损之节卦。官鬼发动,财爻助鬼伤身,本不可脱;喜得日辰未土,六五又变戌土,扶助世上丑土,有气敌之,鬼不能伤。果应无事。

主象休囚,怕见刑冲克害;休囚则不能敌杀。 故怕见之。 如五月乙未日, 占财, 得泰之大畜卦。 用爻无气, 又被日辰克害,果无望。

用爻变动,忌遭死墓绝空。死墓绝空,乃陷井之地,大凶神也。死不复生,绝不复续,入墓则不能出,堕空则不能起。若主象发动而化入者,不问公私大小之事,皆主不成。占病逢之,必死无疑。

用化用,有用无用;卦中既有用爻,不可再化出来,谓之化去。且不独用爻自化,或旁爻化出,皆不济事。故虽有用爻,此同无用爻之卦一般。占病尤忌。

空化空,虽空弗空。假如甲辰旬中占卦, 卦中寅动空亡, 而化出卯字亦空, 谓之空化空。 可作一半用。 盖本寅字当了空亡,后来卯字不作空矣。故虽空而不为空也。 《金锁玄关》谓:重空不空。亦是此意也。

养主狐疑,

养,涵养之象。即长生中第十二位之星是也。若主象化入此爻,主凡事未决,狐疑不定。

决云:金养于辰,木养于戌,火养于丑,水土养于未。若用爻属申酉金,动而化出之爻是辰字,木动而化入于戌之类。是也。

墓多暗昧。

大抵凶爻要入墓,吉爻不要入墓。

《金锁玄关》有:人墓、事墓、鬼墓之别。

《天玄赋》有身、世、命,随鬼入墓之论。皆大凶之兆。占病遇之,九死一生;捕获遇之,深遁难觅;人物遇之,愚蒙不振;失脱遇之,暗藏不见。盖墓者,滞也。暗昧不明之象。卦中主象带刑动入墓者,占病必死,占讼入狱。

化病兮伤损,病,即长生对冲之神也。主象化出病爻,凡事有损。占病未痊;占物不中;占药无效;占文书有破绽;占行人未回;占身命带疾;占妇人必不贞洁;占容貌必有破相。故曰伤损。

化胎兮勾连。胎,即长生中第十一位之神也。决云:金胎在卯,木胎在酉,火胎在子,水土胎在午。若主象化入胎爻者,主迟滞不响快。占行人。主象化入胎爻,必有羁绊,未能动身。如占盗贼及失脱,若官鬼化入胎爻者,主外勾里连也。

凶化长生,炽而未散;主事爻化入长生者, 皆吉。 即是成得迟耳。 惟坏事之爻化入长生者, 则其祸根始萌, 日渐增长,凶恶之势,必盛而后已。如占病,褔化长生,日渐减可;鬼化长生,日加沉重。直至墓绝日,始杀其势。

吉连沐浴,败而不成。

沐浴,即四败也。决云:金败在午,木败在子,火败在卯,水土败于酉。如用爻及所喜之爻化入败爻者,皆凶。

盖败之名,即不成之义也。若忌爻化入此爻,则不成凶。或赌博争斗,成谋之事,尤为大忌。予卜供膳,得临之兑卦,应临财爻生世,本吉;但嫌其化入败爻,后果应不能济事。

戒回头之克我,回头克,乃用爻化出忌爻也。亦谓之本爻受克。凡事遇之不吉。世身亦不宜。如金化火,水化土类也。

勿反德以扶人。古人有: “相生须用他生我,相克须还我克他”之句。若主事爻不生合世身,而反生合应爻;或应爻不生世,而世反生应者,皆谓之反德扶人。凡占遇此等之卦,必主费力艰难。必代人占卦,乃为顺利,事必易成。此又学者之所当知也。

恶曜孤寒,怕日辰之并起;刑冲克害乎我者,为恶杀。非大杀、劫杀类。若得无气而又孤立无助,虽来伤我,必能敌之。即是不坏。惟怕日辰扶并起来,则必仗其势而肆毒于我,乃可畏也。

用爻重迭,喜墓库之收藏。

用爻重迭太过,若无日辰、动爻损之,必须得墓库收藏,然后可望。且如丁丑日占财,得益之萃卦。卦中有两重财,初九、上九又化出两重财,日辰又是财,共有五重财;本为太过,不济事;喜得世上有辰字财库,谓之财有库藏,主有财也。余仿此。

事阻隔兮间发,

古云:世应当中两间爻,发动所求多阻隔。盖此二爻,居世应之中,隔彼此之路,动则两边隔绝。故也。要知何人阻节,以五类推之。如父母动,乃尊长之属。

心退悔兮世空。占事,若应不克世,日辰无伤,用爻有气,而世自落空;其人心堕意懒,不能勇往精进,以成其事也。

卦爻发动,须看交重;

凡遇卦不安静,当以动爻交重论之。交主未来,重主过去。如占逃亡,卦有父动,主有音信。若交爻,当有人报信;如重爻,则信已先知。他仿此。

动变比和,当明进退。

动爻变出之爻,若比合,则当以进退论之。若寅化卯为进神,卯化寅为退神。进主上前,退主落后。

如占行人:用爻发动,若化进神,不日可望;化退神,则虽起程,亦他往未归也。又如占宅,火在二爻动,可言其家灶常迁改。若化进神,必移于前;化退神,必移于后。他仿此。

杀生身莫将吉断,用克世勿作凶看。盖生中有刑害之两防,而合处有克伤之一虑。

夫世身二爻,莫不喜生合,而恶伤克。若执定是法推之,则所谓胶柱调瑟,而不能达其变矣。岂所谓变易之道耶?

且如日辰、动爻来生合世、身,而日辰动爻系是主象之忌神,则虽生合于我,亦何益哉。况生合之中,有刑、有克、有害,故见杀生身者,不以为吉。

又如主事爻动来克世克身,乃是事来赶我,必然易成易就,我虽见克,亦何伤哉?故云:克世者不以为凶。此乃卜易之活法,通变之妙理,学者所宜潜玩也。

刑害不宜临用,

凡遇刑爻为主象,必主不利。占事事不成,占物物不好,占病病必死,占人人有疾,占妇人必不贞洁,占文书必有破绽,占讼利必有罪责。害爻为主象,必坏事。大概与刑爻相类。化入者亦然。然又须以衰旺分其轻重详之。

死绝岂可持身;死绝二爻,临持世身主象者,必不利。占人有难,占病无救,占医无效,占事不济。变动化入者亦然。

动逢冲而事散,冲之一字,不可一例推之。如空爻逢冲则实,动爻逢冲则散,又谓冲脱。静逢冲则动,又谓冲起。故凡动爻逢冲,吉不成吉,凶不成凶也。

绝逢生而事成。

大凡世身主象,临乎死绝之地,而临遇生扶者,乃为凶中有救,大吉之兆也。 《天玄赋》有绝处逢生一篇,苟能沉潜玩味,玄妙自能采取。然所谓生者,不可执定日辰断之,动爻月建皆是也。且如寅日酉用, 而有辰戌丑未爻动, 是为绝处逢生也。 午日寅用, 而有亥子水爻动, 是死处逢生也。余以类推之。

如逢合住,须冲破以成功;

卦中用爻,遇日辰合住,或两爻自相合住者,不拘喜忌,皆不见效。须待冲破,或克破合爻,然后吉者吉,凶者凶。此下兼言期日之法。且如用爻动来生合世身, 凡事易成。 若遇合住, 则又阻滞。 必待冲、 克、 破合之日, 事始有成。

若遇休囚,必生旺而成事。

期日之法。不可执一,当圆变活法推之,庶无差误。

如用爻合住, 则以冲破之日断之矣; 若或用爻休囚者, 则非生旺不能成其谋。 故无气当以旺相月日断之。 若用爻旺相不动, 则以冲动月日断之; 若用爻有气发动, 则以合日断之, 或以本日断之;若用爻受制,则以制杀月日断之;若用爻得时旺动,又遇生扶者,此为太旺,当以墓库月日断之;若用爻无气发动,而遇生扶者,即以生扶日断之;若用爻入墓,则以破墓月日断之;若用爻空亡,则以冲动月日断之;若用爻旺空,或空而逢冲、逢并、逢动者,则以过旬断之;若占散事,又当以用爻死墓绝日断之。以上数节, 乃撮其大要, 以提醒后人。 其中更玄妙之理, 学者自当融通活变, 分其轻重强弱定之,不可一途而取也。

速则动而克世,缓则静而生身。此亦言日辰之法也。以用爻动静生合,定迟速缓急。且如占行人,若用爻发动,或应爻发动,可言其人身已起程矣。然来生世,则迟缓,克世即速到。余仿此。更当以衰旺论之也。

父亡而事无头绪,福隐而事不称情。占法曰: “卦无父母事无头,卦无子孙不喜悦, ”盖父母主事,子孙则喜庆之神也。故无父,则事无头绪;无褔德,则事不称情也。

鬼虽祸灾,伏犹无气;官鬼虽为祸害,然六爻亦不可无。但宜静,而不宜动耳。若无官爻,则诸事无气。故《通玄妙论》有无鬼无气之论。宜细玩之。

子虽福德,多反无功。子孙虽为福德,然不可重迭太多。多则杂,杂则乱而不专一。故曰无功。盖过犹不及之意也。

究父母,推为体统;论官鬼,断作祸殃。财乃禄神,子为福德。兄弟交重,必主谋为多阻滞;此概言五类神之大略也,后卷分明,自有断法,不及细论。

卦身重迭,须知事体两交关。

卦身一爻,为万事本体。若六爻中有两爻出现,必是鸳鸯求事,或事于两处。若带兄弟,必是与人同谋。兄弟克世,或带官鬼发动,必有人争谋其事也。

卦身不出现,事未有定向;出现持世、合世、生世,其事已定。宜出现,不宜变动,动则须防有变。若系喜神,不以此论。遇吉神而化忌爻,主先成后败;遇凶杀而化吉神,主先难后易。

若六爻无卦身, 而动爻有化出者, 即是此人来言其事也。 如子孙为僧道类。 卦身持世, 或临本主人,或在本宫内卦,切己之事;临应爻,他人之事。六爻飞伏,皆无卦身,其事根由未的。卦身空亡,诸事难成;休囚死绝,诸事无气。大抵卦身,宜作事体看,不可作人身看。若占人,则是其人之身,非来占者之身也。今人莫不以世与身爻同论,则误矣。但世身,喜生合,忌伤克。则无不同也。凡遇身克世,则吉;世克身,则凶。身若生世、合世,诸事易成;世生合身,难成。

虎兴而遇吉神,不害其为吉;龙动而逢凶曜,难掩其为凶。玄武主盗贼之事,亦必官爻;朱雀本口舌之神, 然须兄弟。 疾病大宜天喜, 若临凶杀必生悲; 出行最怕往亡, 如系吉神终获利。 是故:吉凶神杀之多端,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。

大抵卜易, 当执定五行六亲, 不可杂以神杀乱断。 盖古神杀, 至京房先生作易, 乱留吉凶星曜,以迷惑后学。如天喜贵人,往亡大杀之类皆是。今人宗之,无不敬信。虽《天玄赋》亦甚用之,其他不足论也。而其不用者,其惟《海底眼》 、 《卜易玄机》 、 《金锁玄关》之三家乎。

然神杀太多,岂能悉辨。合以六神言之,其法莫不以青龙为吉,白虎为凶,见朱雀以为口舌,见玄武即为盗贼。 不分临持喜忌, 概以所性断之。 吾谓其大失先天之妙旨。 何则?白虎动, 固凶也;若临其所喜之爻,生扶拱合于世身,则何损于吾。故虽凶,不害其为吉。青龙发动,固吉也;若临所忌之爻, 刑冲克害乎主象, 则何益于事。 故虽吉而难掩其为凶。 朱雀虽主口舌, 然非兄弟则不能;玄武虽主盗贼,若非官鬼则不是。盖六神之权,依于五行六亲故也。

又如天喜,吉星也。占病遇之,虽大象凶恶,不以死断,喜神故也。若临于所忌之爻动,吾必以为悲,而不以为喜。往亡,凶杀也。出行遇之,虽大象吉利,必阻其行,死亡故也。若临于所喜之爻动,吾必以为利,而不以为害。盖神杀之权轻,而五行之权重故也。

由是观之:遇吉则吉,逢凶亦凶。系于此,而不系于彼;有验于理,而无验于杀。何必徒取幻妄之说哉。不然吾见其纷然繁据,适足以害其理而乱吾心,岂能一一中节耶?

盖神杀无凭, 徒为断易之多歧, 而不若生克制化之一理为要。 能明其理, 则圆神活变, 自有条理而不惑矣。六亲,本也;六神,末也。至于吉凶神杀,又末中之末也。必欲用之,则当急于本而缓其末,惟六神可也。然六神但可推决事情,至于休咎得失,又当专以六亲为主。如此,则本末兼该,斯不失其妙矣。学者详之。

呜呼!卜易者知前则易,

世人卜筮,皆泥古法,不知通变,达其道者,鲜也。故有龙虎推其悲喜,水火断其雨晴,空亡执作凶吉,身位定为人论。凡此之类,难以枚举。予作是书,取理之长,舍义之短,阐古之幽,正今之失。凡庸占俗卜之执迷古法者,亦莫不为之条解。有志是术者,苟能究明前说,自知通变之道矣。其于易也何有,故曰卜易者知前则易。

求占者鉴后而则灵。推占者,固当通变。而求占者,亦不可不知求卜之道也。后即诚心是也。

筮必诚心,圣人作易, 幽赞神明, 以其道合乾坤故也。 故凡卜筮, 必须真诚敬谨, 专心求之; 则吉凶祸福,自无不验。今人求卜,多有科头跣足,短衫露身,甚至有不焚香,不盥手者。呜呼!忽略如此,而欲求神明之感格者,未之有也。神明不格,而欲求吉凶之应者,亦未之有也。可不慎欤。

何仿子日。

阴阳历书中,有子不问卜之说。故今人多忌此日。

愚谓:吉凶之应,皆感于神明,神明无往不在,无日不可格,能格其神,自无不验矣。故凡卜筮,在人之诚不诚,不在日之子与非子也。

且其说,又有辰不哭泣之忌。若辰日临丧,亦可以笑对吊者耶?此不足信也,明矣。

且如丙子日, 袁柳庄卜脱役事, 得姤卦安静。 鬼临应爻, 却被日辰冲动, 世受六害, 果应难脱。又谈朝辅卜诉讼,得蒙之未济卦。官鬼空亡,果应不成。又戊子日周焚松卜官讼,得离之贲卦。日辰扶起官鬼,冲克世爻,财爻又动,此必助鬼伤身,果被妇人执罪。又丙子日卜倭寇,得噬嗑卦。鬼爻衰静,果应不来;但被日带父爻六害,乃受风雨淋漓之苦也。

以上数占,皆系子日,未尝少误。果如历家言,何其事乃俱应耶?故凡占卜,贵乎秉诚,不贵择日。以上全篇,总说断易之法,乃通章之大旨。不知此,则诸事难决。有志于是者,当先观此篇。若能沉潜、反复,熟读详味,此理即明,则事至物来,固将迎刃而解矣。其于易也何有。

解读注释

生僻字注释

字词读音释义
01舂读音:ch0ng,一声。意为:把东西放在石臼或乳钵里捣去皮壳或捣碎。
02粞读音:xi,一声。意为:碎米。
03糳读音:zu0,四声。意为:舂过的精米。
04饐餲读音:yi,四声。ai,四声。意为:食物腐败变味。
05桀读音:jie,二声。意为:夏朝末代君主,相传是个暴君。
06瞻读音:zhan,一声。意为:往前或往上看。
07猱读音na0,二声。意为:古书上说的一种猴。
08罹读音:1i,二声。意为:遭遇,遭受。
09羁读音:ji,一声。意为:拘束。
10跣读音:xian,三声。意为:光着脚。
11欤读音:yu,二声。意为:助词。表示疑问,反问,感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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