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爻卦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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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冒卷之一 · 甲子章第一

天干有十,地支有十二。(干犹本也,象天生物,故曰天干;支犹枝也,象地成物,故曰地支。干有十: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;支有十二: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。 )

用甲乘子,取乙驾丑,干支终始而循环,天地之数六十而尽矣。(甲子之法, 以天干顺布于地支之上, 始自甲子至癸酉, 干终而始甲戌, 支终而始丙子, 若枝本之不离,并尽于癸亥,计有六十也。 )

天分五运,地分六气,以造化万物于其中,乃作甲子以记岁时,使日月四时之有经也。(五运谓东南西北中, 十干动运乎上; 六气, 谓十二支六阴六阳之气, 司寒暑春秋升消长之权,静成乎下,而吉凶祸福,由是以兆。 )

自汉武从寅,则无复四同之甲子,迨娄景补韵,则始传分象之五行。(周正建子, 则以甲子年起甲子月, 甲子日起甲子时; 夏正建寅, 汉武帝述之, 退三位而取丙寅, 所以无复有四甲子也。 古纳音但有甲子乙丑属金, 丙寅丁卯属火之法, 及娄景先生推五行之理作歌,始有海中金炉中火之说。 )

纳音之法,以干支之数,合大衍之用四十有九,去其本数复考其零,以五行相生而纳诸属也。(纳音所属之法, 大衍之数五十, 其用四十有九, 考其干支所属之数几何, 于四十九数内, 去其干支本数,而所零者以五除之,其余复以水一、火二、木三、金四、土五,数至四十有九,得水则纳音是木,得土则纳音是金也。法曰,六旬甲子妙尤元,七七中除地与天,五减零求生数立,纳音得此几人传。 夫干支之数, 谓甲己子午九、 乙庚丑未八、 丙辛寅申七、 丁壬卯酉六、 戊癸辰戌五、巳亥四为则,此干支定数也,以万物辟子而合申,故甲己子午,自子至申得九,乙庚丑未,自丑至申得八, 如甲乃九数, 子亦九数, 乙乃八数, 丑亦八数, 计三十有国, 于四十九内除之, 其余十五,复减其十,所零五数,五为土,土生金是也,余仿此。 )

复引申其用,浑甲同此而作,三式由此而成。(浑甲,以六十甲子纳八卦之下也,三式,谓太乙统宗,天之数也,奇门遁甲,地之数也,大六壬神,人之数也。 )

干乃天,虚而无形,故不专祸福,支乃地,实而有象,则有旺衰生死进退消长破冲刑害,以曲成万物之能。(天无形,故干神之用,专于五化,谓甲己化土,乙庚化金之类;地有象,则成能万物,吉凶以昭,故支神之用,有当生者旺,所生者相,四生四死,进神退神,升降消长,三刑六害之类。 )

是以位之四方,纳之八卦,立星煞之神,生生不已,新新不停,咸备五行之用,通书所谓三大三小,谚语所谓无水无金、上古天皇地皇人皇,皆资是始,万化之用,岂能外此哉。(以干支列于四方,谓壬子癸、丑艮寅、甲卯乙、辰巽巳、丙午丁、未坤申、庚酉辛、戌乾亥是也; 以干支纳于八卦之下, 义见后篇。 立吉星凶煞之神, 吉凶咸备。 他如通书所谓六甲下纳大金小金大火小火大水小水之法, 谚语谓甲子甲午旬中全无水, 甲申甲寅旬中不见金之说, 即上古天王君起甲子, 地王君起甲申, 人王君起甲寅, 莫不造端于此, 故曰甲子不立, 则五行不神, 五行不神,则吉凶不著矣,是以著易,必首明甲子。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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