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玄妙论 · 七、六亲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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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父母:
生我者谓之父母也。能为凶,能为吉,各有所用。遇财则有伤本体,逢鬼则增长光辉。发动则克伤子孙,生扶兄弟。审其动静衰旺,各有所宜,学者自宜详玩。
2、兄弟:
比和者谓之兄弟也。大抵不能为福,亦不能为大凶,无非破败、克剥、阻滞之神也。怕逢官鬼发动,则受制,喜遇父母兴隆,则有依。动则伤克妻财、扶持福德。此理弘深,自宜推测。
3、子孙:
我生者谓之子孙也。逢之者无不为佳,背之者莫能为福。卦无父母则无克,爻有兄弟则有依,动则生财伤克官鬼。
4、妻财:
我克者谓之妻财也。 诸事逢之无不为吉。 惟占父母及文书不宜见之。 值兄弟则有损, 遇福德则愈佳,逢官鬼则泄气。动、静皆吉。虽然动则生鬼,亦不宜发动也。后之学易者,自当通变。
5、官鬼:克我者谓之官鬼也。大抵为凶处多,为福处少。所畏者福德,所恃者妻财。动则克伤兄弟,生扶父母。 然卦中虽凶而不可无, 但宜静而不宜动耳。 占身命, 带贵人, 当为贵用, 加凶煞仍作鬼推。遇吉必进禄加官, 逢凶必丧亡疾病。 占婚姻为夫。 旺相带青龙者, 必聪明俊雅之人。 加贵人必有勾当,不然亦是宦家子弟。若在胎养沐浴爻上,今虽末仕,他日必贵。最宜持世,或临阳象,皆名得地。其余所占,不及尽述,详具《天玄赋》总论中。